为巩固和扩大我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果,以实际行动迎接2014年世园会,推动城市园林绿化实现突破性变化和品质提升,使绿化为城市添彩和为群众服务,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实施植树增绿大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以“世界眼光、国际标准、本土优势”为总指导,按照“高水平、大规模、密种植、厚绿带、多样性、彩相宜”的原则,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全面开展植树增绿美化家园行动。重点对前海沿线、环湾大道、青银高速、滨海大道以及火车站、机场、码头等出入城市主干道及奥帆基地、太平山、浮山等重要区域节点的园林景观进行综合整治、植树增绿。同时,市区联动,由点到面,全面提升城区园林绿化水平。
通过实施植树增绿大行动,科学栽植各种园林植物,让增大绿量,优化生态成为城市文明之举。使路口、门口、窗口处处都有绿树绿草点缀,把社区围墙、立交桥和高架路上爬满月季、蔷薇;沿街两侧营造大乔木与低矮灌木、草坪组成的错落有致景观带;楼顶染绿,墙体穿绿,变成景观树、草、花的新家园;公园、广场的观花、观叶、观果植物及藤本植物搭配合理景致宜人,城区园林生态环境实现品质大提升,让百姓享受到城市绿化的成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确保植树增绿大行动的顺利开展,成立以分管市长为总指挥的植树增绿大行动指挥部,强有力指挥协调全市植树增绿大行动的的各项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委城市园林局,办公室下设专家指导组、公共绿化组、庭院绿化组三个组。其中,专家指导组具体负责论证审查有关设计方案,对重点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现场技术指导。公共绿化组负责组织制定全市植树增绿大行动工作计划并实施监督。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道路绿化、公共绿地、广场游园、山头公园等园林绿化项目,指导监督市区两级完成年度植树增绿任务。重点绿化建设项目实行段长责任制,保证按时间节点推进工期、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等。庭院绿化组指导城市管理门前五包中的“包绿化”责任制的落实,协调重点绿化工程周边有关区单位庭院和居民庭院单位参与、配合植树增绿工作。
三、工作标准
(一)前海沿线及出入城市主干道
1、主要是增加高大树木、加大种植密度和厚度,背景林、中层植物和前景地被层次分明。植物合理搭配,栽植乔木胸径一般10公分以上,突出乡土树种(植物)、常绿树种、色叶植物的应用比例,推广使用雪松、耐冬、月季等市花市树以及崂山百合等地方特色植物。
2、道路两侧绿地,采取见缝插绿的方式,大量栽植乔灌木,大幅增加绿量,突出层次和季相景观。对老化草皮、地被等植物等进行更换,提高景观效果。
3、行道树补植更新,主要对长势不佳,死株及残缺苗木进行高标准更换,确保行道树整齐划一,美观成荫。
4、绿化隔离带,要破除嵌草砖改建绿篱,种植高度80公分以上的植物,加大使用常绿和色叶灌木比例。
(二)新改建绿地
1、根据具体道路两侧绿地、广场绿地、游园绿化计划,按标准规范制定切实可行的单体规划设计方案(包括位置、树种、规格、数量、图纸和说明等),并组织实施。
2、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工程建设,认真实行监理质监制,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进度快、形象好。
3、严格执行绿地建设、植物配置等有关园林绿化地方标准,围绕建设生态园林、特色园林、品质园林的目标,工程建设质量高。
4、绿地内无裸露土地、无病死株、无缺株,无杂物和垃圾。
5、绿地水肥养护到位,花坛、草坪无杂草,修剪及时。
6、在园林绿化建设和管护期植树成活率达到95%以上,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时达到100%。
(三)栽植景观树及乔灌木
1、根据具体栽植景观树、更新补植行道树计划,按标准规范制订切实可行的规划设计方案,并组织实施。
2、树木栽植以增绿为主,加大绿化的层次性、厚重性,速生乔木、常绿树种、有花树种。行道树要组合配置或双(多)排栽植。
3、树种选择要乔灌结合、针阔混交,以大规格乔木为主。行道树为全冠或半冠栽植,选用非截杆苗木,苗木要求冠幅完整、树姿优美。外地苗木要在本地驯化培养二年以上。灌木以常绿为主,加大色叶植物的栽植量。
4、常绿植物要达到70%,突出推广使用市树(雪松)市花(耐冬和月季)。要加大栽植造型植物数量,提高景观性。
5、行道树和道路两侧绿篱等园林树木要根据植物特性进行合理修剪,修剪侧重艺术性,满足植物生长和观赏性要求。
6、重视树木栽植的工程管理,把树种质量、大树树穴深度及种植土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作为重点,以保障苗木成活率,提高栽植效果。
7、在园林绿化建设和管护期植树成活率达到95%以上,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时达到100%。
(四)山头绿化
1、按标准规范制订切实可行的山头绿化整治方案(清理垃圾、迁移坟头、回填采石坑、修建园路以及恢复绿化等),并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严格监理质监制度,并认真执行有关园林行业技术标准。
2、清理垃圾。清除山头所有乱堆乱倒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保持山体干净整洁面貌。
3、迁移坟头。根据分步实施方案,逐步迁出山头内的坟头,年内要见成效。
4、回填采石坑。按照生态恢复原则,统筹调运建筑垃圾,进行植被绿化,采用绿化喷播等形式恢复山体山貌,提升绿化景观。
5、修建园路和配置设施。按照便民、实用原则,结合山体自然面貌对山头园路进行整修和建设,配置必要的功能性设施。
6、恢复绿化。制定计划,加大树木栽植,年内消灭山头空地。坚持景观性原则,大量栽植乡土树种,注重季相变化,常绿植物的栽植量要70%以上,加大色叶植物的栽植数量。栽植方式要坚持生态型原则,注重林下植被的恢复与栽植,形成复层生态系统。
7、病虫害防治。做好美国白蛾、黑松枯枝病等病虫害的监测,并做好物资储备。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控制各类病虫害的发生。
8、卫生保洁。落实管护责任,重点清理驻山单位及登山游客丢弃的垃圾和树挂,保持山林整洁面貌。
9、防火防汛。加强山林防火防汛队伍建设,对易发山火区域、时段配备应急队伍,加强巡查。清理山林杂草,消除火险隐患,实现山林的有效保护。
(五)单位(居民)庭院绿化及立体绿化
1、根据具体的单位(居民)庭院绿化及立体绿化综合整治计划,按标准规范制订切实可行的单体规划设计方案,并组织实施。
2、单位(居民)庭院绿化要适宜选择乔灌木,规范执行植物配置等有关园林绿化地方标准,有条件的墙、坡、岩可采用垂直绿化。
3、立体绿化要选用苗龄3-5年的攀缘植物,沿街庭院墙壁栽植爬墙虎、蔷薇、迎春、连翘等攀缘植物,采用喷播等形式对山体护坡、桥柱绿化,增加绿化面积,使绿化向空中延伸,既增加景观效果又有效增加生态效益。
4、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工程建设,认真实行监理质监制度,安全文明施工。
(六)市区绿道建设
1、按照绿道分类(滨海型、滨河型、山林型、都市型)制订切实可行的市区绿道建设整治方案,原则上每区各类绿道建设的长度不低于5公里,并形成区域绿道网络。
2、按照计划组织分类分项绿道建设,并严格执行标准规范,形成标准化建设体系。
3、结合资源环境和基础条件,突出重要节点和城乡地区的文化特征与生态资源,塑造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功能各异的绿道,让绿道呈现“多样的精彩”。
4、因地制宜、现实可行。充分结合区域实际情况,进行规划选线和设施布置,并在统一标准的基础上,灵活掌握,尽可能减少开挖、拆迁、征地等工作,要易于施工建设和维护管理,降低工程量。
5、坚持生态优先,按照大幅增绿、立体配置的原则,突出密植混交,深厚多彩、方便市民,完善功能,把绿道建设成主题突出、特色鲜明、设施完备的“带状游园”。
四、工作内容、责任单位及步骤
(一) 前海沿线及出入城市主干道
1、整治内容:对前海沿线、环湾大道、青银高速公路、滨海大道以及火车站、机场、码头等出入城市主干道及重要区域节点的园林景观进行综合整治。
2、责任单位:市城乡建委,市交通运输委,有关区政府。
3、工作步骤:
(1)制定方案。完成时限:2月10日前。
(2)段长培训:2月20前。
(2)实施阶段。完成时限:11月底前。
(3)考核验收阶段。完成时限:12月中旬前。
(二)新改建绿地
1、整治内容。全市计划新改建绿地(增绿补绿、裸露地)169处,面积667公顷。其中,市内四区新改建绿地60公顷,三区新改建绿地344公顷,五市263公顷。
2、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城乡建委。
3、工作步骤:
(1)制定方案。完成时限:2月底前。
(2)实施阶段。完成时限:11月底前。
(3)考核验收阶段。完成时限:12月中旬前。
(三)栽植景观树及乔灌木
1、整治内容。全市计划栽植景观树、更新补植行道树以及各种乔灌木1000万株。
2、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城乡建委。
3、工作步骤:
(1)制定方案。完成时限:2月底前。
(2)实施阶段。完成时限:11月底前。
(3)考核验收阶段。完成时限:12月中旬前。
(四)山头绿化
1、整治内容。2012年全市重点启动并实施市南区伏龙山、观象山、观海山,市北区榉林山、夹岭山,四方区双山、水清沟东山,李沧区河南庄山、坊子街山,崂山区金家岭山,黄岛区抓马山、大洼山、小珠山、北海山头公园,即墨市马山地质公园,莱西市梅花山等共17个山头进行绿化整治。整治工作的重点是清理垃圾、迁移坟头、回填采石坑、修建园路和恢复绿化。
2、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城乡建委,市规划局,市民政局,市城管执法局。
3、工作步骤:
(1)制定方案(清理垃圾、迁移坟头、回填采石坑、修建园路和恢复绿化方案等)。完成时限:2月底前。
(2)实施阶段。完成时限:11月底前。
(3)考核验收阶段。完成时限:12月中旬前。
(五)单位(居民)庭院绿化及立体绿化
1、整治内容。全市计划实施立体绿化120处,每区市各10处。对全市共136处沿街单位和居民庭院实施以庭院增绿和墙体绿化为主的单位(居民)庭院绿化。
2、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城乡建委。
3、工作步骤:
(1)制定立体绿化方案。完成时限:2月底前。
(2)实施阶段。完成时限:11月底前。
(3)考核验收阶段。完成时限:12月中旬前。
(六)市区绿道建设
1、整治内容:全市计划建设绿道69.1公里,每区市原则上建设不少于5公里的绿道。
2、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城乡建委,市交通运输委。
3、工作步骤:
(1)制定方案。完成时限:2月底前。
(2)实施阶段。完成时限:11月底前。
(3)考核验收阶段。完成时限:12月中旬前。
五、保障措施及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植树增绿大行动的总体部署,成立植树增绿大行动工作机构,加强组织协调,要强化绿化优先的意识,勇于率先突破,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分工明确,责任清晰。要根据整治的内容,进行全面动员,对辖区的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要具体、明确、详实,实施段长责任制,落实任务到部门、到个人,并按规定的时间节点组织实施,保证各项整治任务按时保质落到实处。
(三)快速行动,确保效果。各区市要于3月10日前制定并上报植树增绿大行动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快速部署到位,按照整治工作的标准要求,借3-4月份植树绿化大好时机,全面启动植树增绿工作,尽快见到成效。市区及各部门要形成联动,加速审核、批准等环节,提速植树增绿大行动工作。市园林部门要加大督查调度的力度,狠抓任务进度和施工质量,使各项任务能按标准进行实施。各区市要建立长效化管理机制,保护绿化成果。
(四)注重舆论,加强宣传。要注重宣传推动作用,及时宣传植树增绿大行动带来的成果,采取观摩及现场会等方式,宣传各部门、单位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对于推动不利、行动迟缓的进行通报。要设立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对植树增绿大行动工作的监督和建议。通过不断加强舆论宣传,使活动深入人心,打造人人关心绿化、爱护绿化的氛围。
(五)加强考核,落实经费。要将植树增绿大行动专项考核纳入市对区市政府的绩效考核,督促各责任单位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完成年度任务。同时,市南、市北、四方三区财政投入绿化资金不低于1亿元,李沧、崂山、黄岛、城阳四区财政投入绿化资金不低于2亿元,五市财政要加大绿化投入,并落实到位,为植树增绿大行动有序开展提供保障。